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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工程硕士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秘书处[2007]11号 有关培养单位: 经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(以下简称教指委)2006年全体会议研究,决定开展工程硕士教育课题研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目的与任务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诞生与发展是教育研究和创新的成果。按照党和国家关于着重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,为了工程硕士教育全面、健康、可持续发展,需要对一些全局性、根本性和共同性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。研究要紧密结合今后一个时期工程硕士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实际问题,其主要目的与任务是为事业的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撑,为工作的深入起到科学的指导作用。 二、名称与种类 工程硕士教育研究是全国工程硕士教育研究课题,分为重点课题和自选课题两类。 三、方式与方法 本着结合实际、择优立项、提高效率、注重应用的原则,采取征集题目、专家组评审、教指委立项,培养单位具体承担的方式进行,具体方法如下。 1.向有关培养单位及其教育研究机构、重要企业等征集需要研究的问题; 2.教指委组成专家组,对征集的问题进行评审,并报教指委审定; 3.教指委对审定通过的研究课题正式立项,下达研究任务书。 由教指委组织研究团队,研究人员组成可由一个单位的人员构成,也可由多个单位的人员共同构成。并应将专家学者、教师导师、管理人员、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等吸收到研究团队中。 四、时间安排 4月13日前,各单位将“全国工程硕士教育研究课题建议书”(内容见附件)递交教指委秘书处。5月初教指委公布立项课题名单,培养单位填报课题立项任务书。 六、经费与管理 重点课题的研究经费由教指委和承担单位共同支持,自选课题的研究经费由承担单位支持。 研究课题实行直接管理,教指委秘书处对全部课题负有管理职责。所有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负责课题的具体管理,并应采取切实措施,保质保量地开展好课题研究工作。 七、其他 课题研究成果将在全国工程硕士教育会议上介绍,以达到成果共享的目的。 附件:全国工程硕士教育研究课题建议表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07年3月26日
附件 全国工程硕士教育研究课题建议表
申请人姓名 | 性别 | 出生 年月 | 职务职称 | 代表性著作、论文等 | | | | | | 所在单位 | 地址与邮编 | 联系电话 | 电子邮件 | | | | | 研究题目: | 拟解决的问题: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: |
注:请于4月13日前将本表递交教指委秘书处。 |